劳动合同法试用期| 劳动合同条款之试用期条款( 二 )


(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为0 。
(3)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为0 。
(4)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
(5)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
(6)劳动合同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 。
试用期只有1次 。试用期结束了 , 就不能再延长试用期 。如果在本公司工作岗位不变 , 劳动合同续订时 , 也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但是在本公司调换岗位 , 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 劳动合同条款之试用期条款】违反试用期规定的 , 对公司责令改正 。已经履行的 , 超过合法试用期上限的期限 , 支付赔偿金 。比如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 , 法定的试用期最多为2个月 , 但约定了5个月的试用期 , 对公司一个是责令改正 , 如果5个月的试用期都已经经过了 , 赔偿金为60003=1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