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八大核心要点( 二 )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被通俗的称为“半价股票” 。这是因为《激励办法》指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能低于激励计划公布前一个交易日或者是前20、60、120交易日平均价格较高者的50% 。
这种规定的用途在于,如果处于熊市,市场价格不断下跌的阶段,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基数应该以半年内交易的平均价为准;如果是一个牛市,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状态下,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基数就是最近一个交易日的价格;如果是一个波动市场,那就看半年内哪个阶段的平均价格更高而确定为基数 。用半年的交易时间来平衡股票价格的波动周期,选择整体上稳健的最高平均价格,能够一定程度上排除市场因素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会显得更为客观 。
同时,在基础价格之上,在进行不高于50%的价格折扣,使得限制性股票真正具备了价格的激励空间,也承认了公司激励对象的物化劳动带来的市场价值,因而受到很多上市公司的欢迎 。

【限制性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八大核心要点】

上述通知进一步说明,如果“股票公平市场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确定 。”对于一些股价低于净资产的上市公司,明确了新的最低价格,不是50%,而是60% 。
四、限制性股票期限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限制性股票设计中的期限一共有四种:
激励计划的总时间跨度


这是指从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到最后一期限售的激励股票解禁所经历的总时间长度,《激励办法》规定,这个时间不超过“十年” 。为激励计划分期实施,分期解禁提供了相对宽裕的时间段 。
首次授予和后期授予期


限制性股票均需确定首次授予日,由于可以进行不超20%激励股票的预留,因而对于有预留股份的上市公司而言,还要有间隔不超过12个月的后期授予百思特网日 。
限售期


《激励办法》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也就是说,每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最少有一年的时间是不能在市场流通和转让的,每家公司可以在此之上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禁售期的长度 。
解除限售期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这个规定可以理解为,每年解除一次限售,同时解除时间不能少于两年,具体是两年还是三年或者更多年,由企业确定 。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考核
长期激励不是福利项目,不是应得的,而是需要通过努力提升业绩目标,达成所有股东的增长期待后,然后由股东用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等的工具 。
所以,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都需要有明确的考核目标来衡量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能够行使激励的权力,业绩考核直接决定了公司和个人是不是有资格实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
在制定考核方案时最重要的是如何选择考核目标 。根据政策规定,目前可以综合考虑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指标包括五个: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分红
净利润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其中综合利用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三个指标,我们认为是一个相对完善的选择,因为这三个考核指标兼顾了规模的增长、收益的增长和资产利用效率的提高三个方面的经营结果,相对稳健和完整 。
这几个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可以采用与历史上近三年或近一年进行比较的纵向对比法确定,也可以采用与行业同类公司同类指标的横向对比法确定,如果选择横向对比,政策要求“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 家” 。
在确定公司整体考核目标后,对于每一个激励对象都要有详细的个人岗位考核指标,只有达成了考核指标的规定内容,才有可能得到限制性股票的激励解锁 。
六、股份变动
由于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势必会涉及到在多年的存续期间内的公司股本总量的变动问题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限制性股票在这个变动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是:
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情况,按照通常市场做法对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出现增发情况,限制性股票不做调整;
同时,如果出现限售期的授予股票没办法继续解除限售的各种情况,政策规定需要由上市公司对这些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有几种安排,在此先略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