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报销比例规定

江苏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2021年江苏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以及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的的规定 。
【2021年江苏生育保险要交几个月才能报销,报销比例规定】一、江苏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钱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下同)满10个月以上 。
2、符合上述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保险基金列支: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女职工分娩时并发疾病(仅限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下同),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 。女职工因病理原因流产,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付 。
(2)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
补偿标准为:①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 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②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的生育津贴 。③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本人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
(3)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3个月及以上生育津贴补偿条件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二、江苏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