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 如何写?( 五 )


老徐来美国,是应了许大同的邀请吧,也想看看自己的孙子 。一个在中国也是知识分子的老人只身一人来到美国,一句抱怨也没有,哪怕听不懂,不能说,但是用自己的眼睛,慢慢观察,细细相处 。这样的男人是充满智慧的,他看明了,也只是抽烟,也许这样他可以沉默,他可以更加想清楚,想透彻 。但是他不是没有缺点的,第一次看见老霍,竟高兴的用北京的爷们性格给他一拍,满天的黄色的粉,这是爽朗,但是细细想来,这也是不够大气的表现,不顾场合,不识大体 。但是,这样的情感是真切的,直爽的 。再而就是自负,自诩自己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到了美国却没有想过要学习英语,只是用他觉得足够丰富的人生经验处事 。最后就是他的毛病,抽烟,抽烟的频率实在是太大,不论场合,不论地点都抽 。哪怕媳妇再不喜欢也要偷偷的抽,就就是他的不识趣了 。
说了这么多,并不是不喜欢他而挑刺,更是因为喜欢他,喜欢他的有血有肉,喜欢他的父爱情深 。就是这样一个优缺点都明朗的人,才让我更加感受到父亲的宽厚,固执,聪明 。
他给丹尼斯刮痧,最后没想到会扯上这么多事,他主动儿子上司家里解释,他不懂英语,搭车过也只是一张纸片,但是他有他的聪明,最后他还是让上司知道刮痧不是许大同做的,而且,刮痧也不是件虐待儿童的事 。最后,让我佩服的是,上司开车送他回家,不管是上司的礼貌还是什么,至少证明他是有人格魅力的,不然没有人会乐意这么远送人回家,特别是在美国这个注重时间的地方 。
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选择离开美国,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许大同送他 。他心里惦记的'依旧是许大同一家三口的事,最后许大同提出要带着他和丹尼斯一起回国,但是他骂了他 。他更懂得责任,他知道责任,就要勇敢的承担,他的肩膀宽厚,他承担了很多,也希望儿子明白,人生就是这样,不是你不喜欢,你不能适应了,就逃避了 。而是承担,因为他是男人,更要肩负一个家庭,没有他,就没有了顶梁柱,家就不是家 。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却履行了一个完整的家男性的角色 。
他回国,满心忙碌着寻找刮痧这件中国国粹的事,复印给美国的儿子,就是为了弥补自己无心犯的错,他是爱许大同的,他是一个有责任的父亲 。
这样的父爱,总让我想起身后那个宽大的身影,那个父亲,那个不管我犯了什么错都愿意原谅我,愿意包容我,让我成长,看我长大的父亲 。
许大同,更是戏剧化,他的坏脾气,他的爱,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丝毫不掩饰,有了很多美国的气息,更多的直接和鲜明的表达 。
在丹尼斯和保罗打架,他硬生生的给了丹尼斯一掌,他在用中国的方式表示了他对上司的尊重,但是他不知道,文化差异是一件多么夸张的事情 。最后他也是向上司狂吼,你不是中国人 。他太固执,但是又不能不说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