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度管理如何写?( 八 )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
第十条 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 。其组织规程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