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如何写?( 七 )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
附件: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 , 胸怀祖国 , 热爱人民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 爱岗敬业 , 关爱学生 , 为人师表 , 教书育人 。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 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
三、身心健康 。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 , 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 , 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 , 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 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 教育教学业绩卓著 , 教学艺术精湛 ,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 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 , 在实施素质教育中 , 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 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 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
(二)高级教师 。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 , 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 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 , 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 教学经验丰富 , 教学业绩显著 , 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 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 ,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 , 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 , 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 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 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