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职工教育管理规定怎么写?( 二 )


必须加大核心员工的培养力度 , 突出抓好新进厂人员和高炉工长等炼铁工序五大专业工种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 , 鼓励一专多能 , 不断增加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 , 形成一支忠诚度高、肯学习、能创新的核心员工队伍 。
等级工程师、中级以上科技管理人员、技师以上技术能手、班组长以上骨干是一个企业的骨干、基石 , 应积极承担传授技艺的兼职教师培训授课任务 。原则上 , 公司级专家、分厂级专家、聘任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含"只聘不增"人员)和高级技师每年授课课时不少于3个课时(已承担导师带徒任务的视同完成额定课时) 。未完成额定课时任务的 , 扣减岗位工资100元/课时;连续两年未完成额定课时任务的 , 公司级专家、分厂级专家各加扣岗位工资1200元 ,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低聘中师或技师一年 。
综合办公室建立上课台帐 , 作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工程师、各级干部的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
八、对违反学习培训规章制度 , 扰乱职工培训正常进行的以及破坏培训设施的职工视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
(一)参加学习培训的学员必须签到 , 不得相互代签 , 如监督不力扣责任车间兼职职教干事30元/次 。
(二)学员应准时参加培训 , 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 , 应有书面请假条 , 且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上班时间培训 , 无故缺课、迟到和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行为的 , 按照《三钢职工违规违纪处罚管理办法》规定处罚 。业余时间参加培训的 , 无故缺课扣岗位工资100元/天 , 迟到或早退扣岗位工资50元/次 。
(三)在培训过程中 , 职工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教师的要求 , 禁止从事上网、聊天、听音乐等和上课内容无关的各类活动;在没有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下 , 不能随意进出教室;手机应关机或静音 , 不能在课堂内接打电话 。违反以上规定的 , 扣岗位工资50元/项·次;情节严重且不听劝告的' , 按扰乱课堂秩序处理 , 扣岗位工资200元/次 。
九、各级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 , 以检验培训效果 , 考场原则上安排在分厂 , 无故缺考的一人次扣奖150元 。确因特殊原因(例如:职工因铅疗、探亲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进行补考 。分厂开展的重点工种、薄弱工种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成绩与职工的奖金、岗位工资挂钩: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 不及格人员一人次扣奖50元(其中低于30分的人员一人次扣奖100元;故意交白卷者抵触考试者 , 一人次扣奖200元) , 并安排补考 , 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 分厂将对其采取转岗等处理 。个别文盲职工可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