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六 )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 。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 。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
毕竟,命大于天!

交通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怎么写?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认真学习了全文,对照自己的工作,我认为学习本法对我们的安全执法很有必要 。
一、新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这些规定为我们从事执法工作驾驶员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此法的出台,不但让广大群众自觉提高交通规范意识,更让我们执法者提高安全意识,在保护他人的同时更为保护自己 。
二、新法发扬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这些条款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我们在提高安全执法的同时,更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
三、新法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 。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并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
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为我们公路执法人员不仅学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要大力宣传此法,更要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带头严格遵守它 。只有认真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同时也使我们的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的人,以自觉遵守交通法为荣,以不良驾驶行为为耻,共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