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写法怎么样?( 四 )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 , 含办公桌 , 椅 , 电话 。传真机 , 复印机 , 电脑 , 打印机 , 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 。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 , 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 , 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 , 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 , 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 , 甲方得80%溢价 , 乙方得20%溢价 。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 , 为本合同有效期内 , 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 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 , 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 , 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 , 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 , 亦应视同成交 , 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 , 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 , 视为成交 , 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 。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 , 甲方审核后 , 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 。否则 , 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 , 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 , 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 , 与乙方无涉 。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 非经双方书面同意 ,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 , 如有增减之条款 , 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 , 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 , 结算佣金 , 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 , 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