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求助调研报告怎么写?( 六 )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 。一要健全核对机构 。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 。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 。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要强化核对合力 。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三要建立信息系统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 。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 。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 。四要坚持动态管理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 。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 。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 。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 。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 。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 。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 。一是政策联动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 。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 。二是工作协调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 。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 。三是急难救助机制 。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 。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 。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 。四是分类整合机制 。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 。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 。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 。五是监督管理机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 。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