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写法怎么样?(15)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施工过程中按主体预埋6元计算,每月工程量完成多少付多少 。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款余额的40%,工程完工后付20% 。余款待装饰工程完工后付清 。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资表、乙方工人一律凭身份证签字领取工资 。以确保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劳资纠纷 。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手续:乙方按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完成工程量单据,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再把单据提交项目主管签字支付工程款 。时间为每月的25号 。
第九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工规范和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各方主体皆认通过,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体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乙方都必须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 。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挥失误(需书面依据)所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则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
5、对本工程的质量奖罚双方约定如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待工程各方主体检查验收质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体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返工(需书面依据),对造成质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再进行处罚,每一质量缺陷处罚200—10000元 。
第十条: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