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如何写?( 九 )


四、山羊利益分配
1、甲方巡视发现山羊低于领取时的初始体重则本合同解除,收回山羊,乙方不获得任何报酬亦不赔偿 。
2、领取的山羊出售时,按增重甲乙双方均分 。
3、领取的母羊在乙方家产羔,两月内羊羔死亡,由甲方无偿收回死羊羔;两月后羊羔死亡,
4、领取的山羊因疾病、自然灾害死亡,山羊死亡时增重甲方按5元/斤回收 。
五、本合同其他注意事项
1、合作养殖至少一年 。一年后乙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
2、乙方对损失进行赔偿的情形:
(1)山羊非因疾病、自然灾害而死亡 。
(2)山羊丢失 。
(3)乙方不能提供死亡山羊尸体 。
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