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写法怎么样?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 , 追求双方互利共赢 , 长期发展 , 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 , 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 , 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 , 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 , 由加工方申请 , 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 , 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 , 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 , 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 , 须征得加工方认可 , 并调剂替代品种 , 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 。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 , 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 , 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 , 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 。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 , 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 , 均视为违约 。有违约表现的 , 取消加工资格 , 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 , 签字交接 。数额较大的 , 当日点清大包 , 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 , 并原物不动 , 等待我司处理 。清理交接清楚后 , 如再有短少 , 实行有偿追补 , 在加工费中扣除 。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
四、品质管理
1、 必须先封样后生产 , 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 。未经我司封样 , 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
2、 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 。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 , 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 , 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
3、 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 , 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
4、 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 。如加工方不派人来 , 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 , 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 , 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 , 签字交接 。数额较大的 , 当日点清大包 , 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 , 并原物不动 , 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 , 视做认可) 。清理交接清楚后 , 如有短少 , 实行成本价赔偿 , 在加工费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