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报告怎么写?( 九 )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 , 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 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 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 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 , 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 针对夏季高温特点 , 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 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 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 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 , 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 , 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 。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 ,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 组织检查 , 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 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 。市局组织督查组 , 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 。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