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屋协议书如何写?( 六 )


甲方(父):________________甲方(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爱人见证:________________订立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分房屋协议书如何写?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 (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 。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 。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