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如何写?(14)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 , 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
案并携带相应表单 , 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 , 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
(5)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
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 , 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居民健康档案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管理 , 重点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的机构必须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 , 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 接受过本项目组织的培训 , 并成绩合格 。应制定本单位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 , 并严格执行 。
(2)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 , 配备档案装具 , 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 ,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 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 , 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 基础内容无缺失 。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 , 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 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 , 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 , 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 。
(5)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码 , 采用20位编码制 , 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 , 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 , 村(居)委会为单位 , 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 , 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 , 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 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 , 方可使用 。
(7)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 , 要为居民终身保存 。医疗保健机构撤销、合并等 , 必须将所保存的健康档案交辖区县(区)卫生行政部门 , 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 , 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 , 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