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工作的调研报告怎么写?( 七 )


2.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 。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裁决资源,提升行政裁决效率 。广西在下一步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同时,可以探索同步推进行政裁决相对集中改革,集中行政裁决职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裁决行为,按照集中原则,实行一口受理,集中裁决,相关业务部门不再具体实施裁决 。制定行政裁决格式法律文书,提高行政裁判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行政裁决人员专业化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保证行政裁决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行政裁决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总结行政裁决方面的工作经验,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和依程序履行职务的办案理念,提高行政裁决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法制部门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督促指导职责,及时研究指导和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裁决工作,扎实推进全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
3.强化考核评价机制 。我区在研究建立行政裁决制度的同时,可以将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行政裁决工作的合法、有效 。
(三)不断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1.依法行使行政裁决职权 。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处理特定民事纠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按照规定的受案范围、级别管辖、时限等受理和审理行政裁决案件 。没有行政裁决职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受理、审理行政裁决案件;不得越级或者超范围处理行政裁决案件 。行政裁决自受理申请到作出裁决决定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 。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据行zd律、法规,还要依据民事法律、法规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做出裁决 。
2.畅通行政裁决渠道 。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裁决申请后,要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裁决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决定不予受理的同时应说明理由 。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对没有规定法定期限的,也应在合理期限内审结 。不得以非法定事由,拒绝受理或久拖不决 。
3.坚持公正中立裁决纠纷 。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中立者意识和程序、证据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证据规则居中裁判案件 。一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公平中立为原则,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同时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实现裁决的公平中立 。二要遵守行zd的回避原则,行使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 。三要坚持职能分离 。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问题作出决定,调查与作出裁决的职能要实行分离,即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