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怎么写?( 九 )


(5)支架压力表显示值为“零” 。(6)有一个支架接顶不实或有一处漏液 。
(7)超前支护段使用单体柱初撑力不达标的(按根算) 。(8)工作面同一地点使用不同类型单体柱支护 。(9)单体柱截止阀方向不一致 。(10)支架拉线直线度偏差超±50mm 。
(11)超前支护单体柱未打设成直线或超过允许偏差规定 。
(二)掘进工作面
1、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次 。(1)无施工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 。
(2)未经允许私自更改巷道支护方式的掘进工作面 。(3)使用不合格或严重锈蚀支护材料的 。
(4)未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巷道偏差超过规定的 。(5)三定表下达三次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头面 。(6)存在其他重大隐患的
2、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1)锚固剂过期失效仍在用的;
(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 。(3)喷层开裂、脱落,变形严重的巷道; (4)锚索托盘受压变形严重的巷道; (5)锚杆失效、钢带折断的巷道;
(6)顶帮位移量较大,片帮、底鼓,影响正常使用的巷道; (7)施工现场超过顶板补强锚索支护步距两倍以上未及时打注
锚索而强行向前掘进作业的 。
(8)顶板离层仪显示顶板有下沉的巷道,未采取措施的; (9)发现一根锚杆、锚索尾部锯掉的 。
(10)现场施工与作业规程不符,且未及时制定修改补充措施的 。(11)锚索预紧力力抽检三根或锚杆预紧力力抽检五根及其以上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
3、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1)未按措施执行工作面贯通;
(2)过地质构造等特殊条件未制定专项按措施; (3)处理冒顶、维修巷道无措施或未制定专项按措施; (4)巷道超挖、欠挖;
(5)水泥失效,混凝土配比与规程不符; (6)巷道挑顶、起底、开口等未按措施执行; (7)三定表下达两次仍未进行整改的头面 。
4、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 (1)顶角锚杆角度不符合规定,超过2根以上的 。(2)巷道压力大,巷道永久支护损害严重,而未采取措施 。(3)1根顶锚索或2根帮锚杆失效,未及时处理更换和补打; (4)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材料型号规格与作业规程不符; (5)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规定、上部、下部锚杆距顶、底距离不符合规定 。
(6)队组在工作面没有配备锚杆拉力计、锚索预紧力拉拔计、力矩扳手等监测工具;
(7)发现监测工具损坏、不完好等不能正常使用; (8)任意留顶、割底;
5、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1)掌面往外10米内一根锚杆预紧力不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