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二 )


从2021年6月30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三十一证合一”改革 。
企业申请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多证合一”改革整合证照事项,并且自愿选择采取“多证合一”方式进行登记的,在向工商部门申办设立登记时(含增加涉及整合证照事项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下同),一并完整填报整合证照相关的备案信息,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营业执照二维码公示企业整合证照事项信息,企业无需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已纳入整合的证照事项 。
需填报的相关申请表格可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gs.gov)查看并下载 。
6.企业在设立登记环节不能完整填报相关备案信息的,会影响工商注册登记吗?
企业在设立登记环节不能填报相关备案信息或填报不完整的,不适用 “多证合一”登记方式,但不影响企业申办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企业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相关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申办备案 。相关部门办结备案后将备案信息共享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企业备案信息填报有误,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正的,可向相关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申办备案信息的修改或更正 。
7.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除“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等两个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登记应当通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申办以外,其他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登记,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申办,也可前往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或工商所办理 。
8.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2021年6月30日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相关部门将企业原已备案的信息批量共享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整合证照事项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9.“多证合一”改革给申请人带来哪些便利?
(1)节约时间 。对于企业选择“多证合一”登记的被整合证照,无需再另行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减少申请人往返跑路时间,节约了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