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怎么写?( 三 )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
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 。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