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质量自查报告如何写?( 三 )


二、自查结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 。本次共抽查了9个生产销售和使用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抽查苗批数10批,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况 。我县的苗圃经营水平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持证情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 。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较为规范,规范的苗圃,办证率100% 。林业部门也积极主动的上门办证 。
4、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 。我县规模苗木生产单位和造林大户都能自觉坚持林木种苗标签使用,也有部分在本县销售的苗木标签使用不够到位 。
5、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 。较大的苗圃和造林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
6、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我县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清楚,无来历不明的种子 。
7、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情况 。近几年来,我们严把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关 。春季造林时林业站跟踪检查,监督造林单位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验收时不是良种壮苗不予验收、不予安排任何林业项目 。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一些个体苗圃认为有证无证无所谓,两证已过有效期,不及时年检、更换 。
2、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苗木的个体户对林业政策、特别是《种子法》研究不透 。认为政府不给补贴,苗木又是走市场经济,主要靠自己推销,特别是绿化大苗生产销售与林业部门关系不大,故对林业执法检查工作不太配合 。
3、加强种苗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让他们及时了解苗木市场变化,掌握种苗生产的前沿科技 。
4、规范林木种苗执法工作 。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培训,让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持证上岗、着装执法,提高林木种苗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