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从省医保局获悉,《关于做好四川省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下发 。《通知》明确建立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以保障省本级参保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 。2021年7月1日起,参保缴费时间启动,生育保险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将增强医保基金共济能力、提高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进一步便民、利民 。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
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
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医疗费支付范围
政策及支付渠道
【达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医疗费用 。
(1)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发生符合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
(2)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引发的合并症或并发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
(3)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前检查的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 。定额支付标准可参照川医保规〔2021〕2号文件确定的结算标准执行,并可适时动态调整 。定额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经办管理细则中明确 。
(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时未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者虽已参保但未达到其配偶所在统筹地区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条件的,生育住院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按上述规定的支付政策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
(5)不属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但参加了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产生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定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