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快递员辞职信怎么写?( 五 )


在**的经历将永远是我人生经历当中的一笔重要财富 , 永远不会忘记 的精神——严谨务实 , 以后的工作如此 , 做人更加是这样将会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以此标准来衡量自己 , 作个不夸大 , 不虚浮的自己!
最后希望公司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受理我的离职请求!
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是物流部的快递员xx , 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
由于本人自身原因 , 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南京**公司快递员职务 , 敬请批准 。
在**公司近三年的时间里 , 我有幸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 , 在各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 。我非常珍惜在公司的这段经历 , 也很荣幸自己成为过**的一员 。
最后 , 我还是再次感谢帮助过我的领导和同事们 , 为我的辞职给公司带来的诸多不便深
感抱歉 , 望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 , 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 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
祝身体健康 , 事业顺心 。并祝公司事业蓬勃发展 。
此致
敬礼!)
篇5:辞职信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2-12-31作者: 未知来源: 劳动争议咨询中心
分享到:0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 , 由于在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上与公司产生分歧 , 她一气之下于2009年4月20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 “我决定今天辞职 , 希望公司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 。”人力资源部门直到5月10日才作出接受辞职的答复 。王小姐十分意外 , 本以为公司会挽留她 , 没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辞职请求 。深感懊悔的王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她认为 ,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 , 应当是书面申请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 。公司发出的这一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 , 因此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那么 ,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辞职申请以什么形式最合适?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分析: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 , 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 。通过技术手段获取 , 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 , 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 “客观性”与 “合法性” 。具备了 “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 , 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本案中 , 王小姐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 自此意思表示送达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 。因此 , 王小姐的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 30天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王小姐的邮件在到达公司或者公司作出回复之前 , 她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 , 因此 , 即使公司没有在5月10日发出批复 , 王小姐的辞职决定也将在5月20日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辞职必须向公司提供纸质书面申请书或辞职信 , 那么以收到员工发送的电子邮件就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 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会存在辞职手续不完备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