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黄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黄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提供以下资料:
(一)《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领取生育第二胎指标并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婴儿死亡证》(原件) 。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3)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并审核医疗费后支付待遇 。
注: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
黄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黄石生育保险多少钱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正常生育(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足4个月流产:15天
妊娠4个月至7个月流产:42天
妊娠7个月以上因意外导致引产:98天
男职工配偶生育护理: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黄石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