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三 )


307、哪些生育医疗费用可在生育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答: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其中 , 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规定 , 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 , 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
308、怎样申领生育津贴?
答:(1)在济宁市直生育定点医院生育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一胎提供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出院记录、出院结算单 。(2)在济宁市直生育定点医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一胎提供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单位停发工资证明、报销结算单、计生部门的终止妊娠证明、原始病历、诊断证明 。
309、怎样报销生育诊疗费用?
答:职工生育或引流产在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电子备案 , 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在职工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即时联网结算 。
310、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 , 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吗?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 , 符合报销条件的 , 其生育医疗费用 , 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 在职工所选择的济宁市生育定点医院进行即时联网结算 。男职工无生育津贴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 , 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应提供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一胎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保证或社保卡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成套病历、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原件、产前检查发票原件 , 女方无工作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