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及规定( 四 )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二、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何走?
工伤赔偿的流程:
1、工伤报告程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 。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
三、工伤评残要什么资料?
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 。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