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如何写?(22)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 维持车辆原状 , 示经出租方允许 , 别得擅自修理车辆 , 别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别受侵犯 。别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
9、 如需续租车辆 , 需提早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
1、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 , 如有遗失 , 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刻、地方 , 按时归还承租车辆 , 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 。若浮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别全 , 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比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
13、 别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所以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
15、押金别得用于冲抵租金 。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元 , 一具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 。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 , 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 , 承租方应马上通知交通治理部门和出租方 。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 , 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 , 依照事故定损费用 , 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 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 , 租金照付 。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 , 均视违约 。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
3、 承租方提早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 , 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 , 每逾期一日 , 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5%交纳滞纳金 。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 , 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 , 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