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安徽政府第247号令( 八 )


【相关问题】
一、安徽合肥发生工伤怎么赔偿,需要走什么程序?
【答】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索赔 。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二、工伤赔偿是由单位给还是政府给?
【答】工伤赔偿当然只能找单位要,这是你基于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才产生的偿付关系,当然,这笔钱的来源是政府,最终来源还是你平时缴纳的保险费用 。
三、工伤赔偿老板拒不给钱怎么办?
【答】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 。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