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闽政80号( 六 )
为确保广大职工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办法》还作出如下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保 。《办法》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2005年1月1日起参保) 。这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发生工伤事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按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额承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据悉,我省目前正着手规范工伤保险费的征收方式,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省工伤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
2、职工也能提出工伤申请 。以往职工发生工伤时,只能由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的工伤认定只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如今《办法》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都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3、建筑行业工伤责任明确 。当前不少建筑工程往往实行层层转包,为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后,承包方、发包方、承建方互相推诿责任,《办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方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其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承包方负担;承包给个人的,个人及其雇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发包方负担 。
相关问答
【问】工伤保险一般怎么赔偿?
【答】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
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问】福建省事业单位老工伤申报程序怎么走?
【答】1、先申请工伤认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3、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 福建|福建哪个城市面积最大 福建省城市面积排行榜
- 工伤保险介绍信如何写?
- 福建|福建十大最好大学,福建大学排行榜前十名
- 平潭岛导游词怎么写?
- 就业介绍信范文有没有?
- 公司的承诺书
- 骗取社保贷款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条例全文」
- 呼伦贝尔供热管理条例_自治区供热价格管理办法
- 长治市物业管理条例_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 赵龙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