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如何写?( 六 )


3、奖励政策
甲方视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奖励(特价不奖)
1)、季度奖励(季度以连续3个月作为一个周期)
季度回款总额奖励数
15-30万以上(含15万)1%
30-45万以上(含30万)2%
45-60万以上(含45万)3%
60万以上4%
2)、年度奖励(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为年度周期的截止日期 。)
分销商类型年度销售回款总额奖励数
160-100万0.5%
2100-150万1%
3150-210万1.5%
4210-280万2.0%
5280-360万2.5%
6360-450万3%
7450-550万3.5%
8550万以上4%
(特价产品不享奖励)
以上奖励都将以货物冲抵 。销售回款以到帐日期为准 。
3)、服务费用支持:(此条款仅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分销商适用)
对签定服务商协议的乙方有义务承担所辖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职能 , 同时甲方将给予适当的服务费用支持 。(详见《服务商协议》)
4)、广告基金:
甲方给予销售回款的1.5%作为广告基金(特价产品销售额不列入广告基金计算) 。乙方可以利用这笔费用在当地进行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 , 凭合同、样刊和发票冲抵下次进货的货款(经审核后原发票返回乙方) 。
三、商务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务部直接下订单和结算 , 由甲方直接供货 , 直接享受甲方销售政策 。供货价格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报价单》中的分销价格执行(特价例外) 。
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格式见附件中提供的范本) , 并在当日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务部 。公司商务部在收到订单10分钟内给客户作出订单确认 。
3)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绿色阳光综合布线产品购销合同》中 , 在一般情况下 , 甲方向乙方提供铁路行包运输或汽运并提供门到门服务 , 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在特殊情况下 , 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发货(如中铁快运、ems、航空) , 费用由乙方承担 。
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当天发货 , 确保东北区3-4天内到货 , 华北区和西南、西北、华东区3-5天内到货 , 华中、华南区3-4天内到货 。货物发出后 , 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定货方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 , 若7日内收不到货 , 应及时通知甲方 , 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
2、结算
1)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公司原则上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
承兑汇票:甲方受理3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款);受理4-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当期贴息利率扣除贴息);不受理商业承兑汇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