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制度|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制度(盘点管理制度)
1、 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 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 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
2、 0适用范围
2、1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2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银行票据等;
2、3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有形资产等(如模具); 2、4可供物料;
2、 5存放丰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必要时) 。
3、 0职责
3> 1PMC部(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及执行盈亏处理工作;
3、2财务部:负责盘点组织;主导盘点工作;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核;编制盘点总结报告,组
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惩;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稽査、
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3、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
4、0盘点时间
4、1存货盘点:每月30日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 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大盘点具体时间根据《盘点计划表》确定的日期进行;
4、2货币资产盘点:每月30日盘点一次;
4、3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一次,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4盘点时间要求:
4、4、1月度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29 H 12: 00前完成,抽盘应于30日16: 00前完成;
4、4、2季度、半年度盘点时间要求:具体依《盘点计划表》中要求的时间执行;
4、4、3若要变更盘点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指挥同意方可 。
4、 5财务部、稽核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资产库存情况 。
5、 0盘点方式、方法
5、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5、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量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釆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 。盘点方法由各部门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4季度、半年度的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
由财务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


5、 6外协加己件及客供物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办法,单独清点 。
6、 0盘点组织工作
6、1每月小盘由财务部主管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盘点计划表》
在盘点结束后将《盘点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组织抽盘,检査张、卡、物相符率;
6、2季度一次的大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在大盘点前半个月,财务部应编制《盘点计划表》,提出盘点主题、时间安排、任务分工、人员安排及盘点采取的方式、方法,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6、 3不定期的盘点由财务部、稽核办负责拟定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检査卡、物相符率或帐、
卡相符率或帐、卡、物相符率;
7、 0盘点要求
7、1在仓库盘点日期前2天,要求PMC部将应发料生产的《生产指令单》于生产前5天发至仓 库备料,生产部将盘点日期需领物料于盘点日期前2天到仓库领取,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 进行;
7、2盘点总指挥须确定盘点关帐时点,关帐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帐,关帐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 结束后入帐至下个月;
7、3季度大盘点要求盘点之日全厂物料停止流动;
7、4各部门的呆滞料应事前予以分开,并做好标识;
7、5帐外资产或闲置设备均应于《盘点票》上注明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于一周内整理、整顿至
指定区域,盘点时单独列印《盘点表》,记入备査帐;
7、6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之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7、7生产部须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
7、8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7、9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紧急事情 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10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盘点总指挥签字确认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 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