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
统一参保登记
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 , 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 , 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合并实施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暂不纳入合并实施范围 , 仍按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缴费 。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统一征缴 , 实行市级统筹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撤销原生育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 , 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增设生育待遇支出项目和子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加强生育保险制度运行分析 , 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 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 , 加强内部控制 , 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 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 , 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 , 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 , 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 。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 。实行生育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并纳入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就医结算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 强化监控和审核 , 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 , 要统一经办管理 , 优化经办规程 , 简化办事流程 。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进行优化升级 , 完善基金征缴、医疗费用结算、财务统计等信息系统 , 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 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