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二 )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5、男职工假期津贴 。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
【河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