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生产能力证明怎么写?( 三 )


证明分为三种表格:

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

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

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网址:)填报有关数据 。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03〕69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二、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
(一)统一使用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
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企业段进行合同申请 。系统分为C/S和B/S两种形式,C/S系统在用户电脑中安装程序,特点是用户可随时操作,比较便捷,只需在传送、接受数据时联网,速度相对较快,但技术维护的要求相应较高;B/S系统的特点是,用户登陆INTERNET连接专门的网页即可进行操作,无须安装程序,技术维护简便,使用方式与上普通因特网基本相似,系统功能在后台随时更新,不影响用户使用,但受当地网络环境的影响较大,上述系统均支持拨号、宽带、VpN等各种网络接入方式 。
加工贸易企业可从网站(以下称加工贸易网站)下载查阅企业端B/S和C/S系统的使用说明,并下载安装企业端C/S系统或点击加工贸易网站企业办事之窗的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凭安全认证证书(安全认证证书的具体申领、更新程序可以登录加工贸易网站查询)进入B/S系统 。企业可选择任一接入方式使用系统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总部客服中心(电话:010-67870108)为加工贸易企业免费提供与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等相关的各种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各地分支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初始安装、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为企业解决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方面原因引起的问题 。
(二)经营企业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时,须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2.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