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范本12份(24)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
1桩基础施工图设计12共10天 。甲方5天审图时间 。
2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12共30天
3室外工程设计(户外管网及道路设计)12原则上控制在20天(主体建筑施工图完成之日算起)以内并与室外环境景观设计配合进行
4全套施工图设计软盘(按档案馆要求)2施工图正式出图时
a)室外工程设计(户外管网设计、道路等)应结合环境园林施工图同步进行做好与环境园林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 。
6.2、计成果要求
a)工程设计成果务必贴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和技术标准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设计技术服务参加工程相关的相关各阶段验收 。
b)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在设计时间进度计划内适当时间向甲方带给一式四份施工设计图纸(毛图)供甲方进行工程招(投)标使用 。
c)正式施工设计图及相关文件:一式十二份报建部分装订成册 。
d)全套文件电子文件二份带给的文件包括书面文件、图纸文件以及电子文件目录(应按时间、版本顺序排列同时注明日期和版本) 。
e)上述a)、b)、c)、d)四条所指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均包含在设计合同总价内不另行收费 。
第七条设计费支付
7.1、工程设计费按总建筑面积×设计费单价进行计算设计费按每平米人民币xx元计算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xx平方米计算最终结算面积按规划国土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建筑面积(层高在2.2米以下的架空层及设备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建筑面积)为准 。本合同总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xxx万元整(¥xxx);
7.2、设计分段及各阶段工作占总设计费的比例如下:
序号阶段比例(%)金额(以实际为准)(万元)
1施工图设计90
2现场服务10
7.3、付款方式
a)设计合同签订且甲方正式提交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后支付合同暂定设计费总价的20%作为定金(抵做设计费);
b)带给全部施工设计图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设计费的70%;
c)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设计费的10%.
第八条联络与变更
8.1、甲、乙双方对设计过程中相关意见及对重要事宜的确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当一方接到对方的书面文件或通知时原则上须在3天内回复个性状况不应超过5天所有往来信函双方应妥善保存备查;
8.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相互间来往信函、文件和传真等应分类编号注明执行的版本(仅对电子文件)、日期、与上一文件的关系等;
8.3、甲方提出的变更修改如不违反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时都应被视为有效的、合理的乙方应用心配合并对变更后的单体和整体设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