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业实习总结怎么写?( 十 )


二、未成年人犯案 , 很少是单独行为 , 多半都是结伙作案 。在这9个案件中 , 有6个是团伙作案 , 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 , 多的达到八个 。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 , 而在犯案时 , 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 , 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 , 所以 , 他们需要人多 , 才能“镇的住场子” 。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 , 气势摆在那里 , 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随有暴力的 , 而且多是手段残忍、后果恶劣的 。未成年人的思想简单、心智极其幼稚 , 完全不能很好地预计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所以 , 在犯案的表现形式上就是作案疯狂、不计一切后果 。在很多个案件中 , 都打伤、或打死受害人 , 甚至带上工具作案 , 而在我们提审他们时 , 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都表现得满不在乎 。其中有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和一个19岁的人把一个13岁的小孩活活打死后 , 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 , 他很轻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无期” 。我在想 , 他根本不知道死刑、无期对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 , 才会如此没负担地回答吧 。人小 , 别人一吆喝 , 便跟着去抢人 , 知道是犯罪却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 。正是对后果的无知 , 才在他们小小的拳头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 。另外 , 他们很容易接触的网络暴力、凶杀 , 也可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蓝本 。还有这些未成年人几乎都是小学生 , 初中文化 , 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接受“做人”的教育 。也完全不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 。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们的知识和人生阅历也使他们想不明白这个后果真实的意义 。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觉得判几年刑在里面呆几年 , 一幌就出来了 , 没什么事 , 可他们不明白、不理解:那几年人生中宝贵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最后 , 想要说的是 , 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 , 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 。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 , 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 。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 。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 , 也就去大胆犯案 , 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 。那么 , 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 。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 , 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