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注册公司要多久( 三 )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
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
6、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一般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
四、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应注意的事项
1、以下房屋不得用于企业登记:
(1)城镇范围内房屋用途登记为居住(具体指:公寓、花园住宅、联列住宅、新工房、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简屋等)且未办理居改非手续的;
(2)违章建筑;
(3)未竣工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 。
2、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需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但租房合同中写明可以转租的除外 。
五、关于各类证件的原件出示
1、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由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
2、投资人为境外自然人的,可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入境记录作为其身份证明的认定,无需到所属国办理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但须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
3、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4、房地产权证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载明房屋性质的房屋登记信息原件 。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由登记机关核对原件后,企业申请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
六、关于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签署的意义在于让境外股东指定一位行政机关联系起来比较方便的境内法律文件接受人,如果行政机关需要向境外股东送达有关法律文件,只要送达经备案的接受人就视为送达境外股东 。法律文件接受人只能为境内设立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拟成立的公司 。
七、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