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评估的概念( 二 )


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评估的概念



要素
知识产权评估需要考察的要素主要有:权利人的适格性: 当搜集和评估知识产权的正面和负面权利证据 。
知识产权分类
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 。
评估情形


依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思特网担保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占有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 。
(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知识产权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二)以知识产权质押,市场没有参照价格,质权人要求评估的;
(三)行政单位拍卖、转让、置换知识产权的;
(四)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涉及知识产权的;
(五)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
(六)国有企业收购或通过置换取得非国有单位的知识产权,或接受非国有单位以知识产权出资的;
(七)国有企业以知识产权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市场没有参照价格的;
(八)确定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价值,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或当事人要求评估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
非国有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偿还债务等经济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2]
评估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主要包括商标权评估、专利权评估、著作权评估、软件著作权评估等评估项目,知识产权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是决定评估价值科学合理的重要保障 。
(一)知识产权评估的行为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行为依据,它决定着知识产权评估行为的启动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就是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开始的行为依据 。
(二)知识产权评估的法规依据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特别是知识产权评估,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很多的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 。正因为是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
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36号文《国有资产管理办百思特网法施行细则》;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8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中评协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评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评协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 。
(三)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对象要求产权清晰,关系到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的合法权威 。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一般是资产占有方享有产权的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 。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的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一般是委托方关于委估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资料及其他资料 。[3]
业务流程


一、知识产权评估项目签约:评估前客户需要与本公司签定知识产权评估委托协议,就知识产权评估范围、知识产权评估目的、知识产权评估基准日、知识产权评估收费、交付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的时间等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知识产权评估协议,预付百分之五十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共同监督执行 。
二、组建知识产权评估项目组:视评估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组成由行业专家、评估专家,经济、法律、技术、社会、会计等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评估组,实施项目评估,项目组实行专家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