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如何变更为内资公司( 三 )


第八十一条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适用本条例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对其登记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4、外汇管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
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设立后,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后续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资本变动事项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或转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注销 。
第十条:因受让外国投资者所持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需向境外汇出资金的,境内股权受让方在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应登记后,可在银行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第一条: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本通知及所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 。本通知实施后,已经取得外汇局金融机构标识码且在所在地外汇局开通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银行可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
二、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发生投资者股权变更的,需经原审批机关(即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企业需报送以下文件: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3)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