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三 )


12、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 。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动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 。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应将本部门、本系统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于政策出台之日起20日内推送至省工商局 。(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新注册小微企业人员培训 。重点加强对新注册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从业人员的政策、管理、技能、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员工素质 。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水平,加强对新注册在孵科技型小微企业人员的培训 。加强对小微企业出资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 。积极引导新注册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打造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挥国家级创业先进城市和省级创业先进城市(县、区)引导作用,继续开展省级创业先进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活动 。举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系列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部门依照责任清单,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登记注册与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部门联动、信用分类监管 。(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建立支持新注册企业发展保障落实机制 。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支持新注册企业发展政策的督导检查,确保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问责机制,对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领导责任 。(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二、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是划分大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用来规范中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