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官网( 三 )


第十六条对继续教育效果实行评估制度 。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每三年对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
第十七条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相结合的方式 , 增加继续教育经费 。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继续教育所需经费 。
鼓励社会力量资助继续教育 。
第十八条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继续教育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 , 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 , 所在单位视其情节 , 可追偿学习费用 。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三)项规定之一的 , 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予以警告;情节严重 , 拒不改正的 , 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一条继续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与其所在单位在继续教育中发生争议的 , 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 , 申请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继续教育 , 参照本条例执行 。
【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官网】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