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热门项目盘点

投资移民美国有哪些方式是国人常见的常选择的呢?这些方式相信大家都耳闻过就和的小编一起来了解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热门项目盘点 。
一般来说目前还在中国的家庭有以下几种常见的以雇佣关系或投资为基础的移民方式:
●直接投资移民 DirectEB-5
●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 Regional-CenterEB-5
●EB-1C:跨国公司的高管 MultinationalExecutivesorManagers
 
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产生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
虽然直接投资移民也有直接的方式 投资者自己经营和管理和间接的方式 投资者只是有限合伙公司的有限合伙人自己不参加日常经营和管理但大部分的直接投资移民的人都是希望自己掌控资金希望自己参加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以选择直接移民方式的投资*多是自己经营和管理企业 。
 
投资人把50万或100万美元投资到一个移民局事先批准的区域中心里投资人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10个工作机会可以是10个全职员工也可以是10个间接的工作机会 通过经济模型来计算 。一般来说现在市场上所有的EB-5项目都是在目标就业区的5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 。
在中国的公司担任高管职位一年以上被派到美国的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继续担任高管职务只要美国公司已经在美国经营业务一年以上即可以通过EB-1C办绿卡 。
如果美国的公司是刚刚成立或者在美国经营生意还不到一年则只能先申请一年的L-1A签证等美国公司经营了生意一年以后再申请绿卡 。
EB-1C的非移民签证是L-1A签证 。虽然L-1A签证和EB-1C的法律要求相同只是EB-1C要求美国公司已经经营业务一年以上 。但实际上移民局对EB-1C案件的审理比起L-1A来说要严格和苛刻许多 。
与EB-5投资移民相比EB-1C的优势如下:
●申请人不需要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法律没有规定投资的最低额度
●目前还没有必要等移民配额
●所获得的绿卡为永久绿卡
●不需要雇用固定数额的员工
 

 :美国投资移民优势最为显着的就是对申请人本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十分宽松投资人不需具备任何商业背景而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也基本没有限制申请人只需通过文件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即可 。
 :投资人持有条件绿卡时以及后期获得正式绿卡后不仅可自由进出美国没有移民监的困扰也拥有在美国工作的自由 。另外投资人在原居住国也不用放弃自己本国的生意也就是说投资者可选择不长期居住美国而并不会影响其移民身份但是投资人必须参与到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中 。同时若投资人在美国境外居留超过一年以上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
:美国投资移民优势可以帮助投资人的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同时移民投资人的家人均可在美国生活、工作或者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