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

可以按照相关税(费)种的规定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 。
根据规定 , 在12月31日前 ,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 , 免征营业税 。

自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 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
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企业 ,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上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的1.5%,下同)、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 ,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 ,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 , 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未满36个月的 , 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 自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6%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 , 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自1月1日至10月1日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 , 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 , 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除以上规定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6.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