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 二 )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八)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
(九)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