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定标准公布( 三 )


(十一)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 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二)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 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三)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