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二 )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
④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⑤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①
股东在本表的盖章或签字视为对下列人员职务的确认 。如可另行提交下列人员的任职文件,则无需股东在本表盖章或签字 。
姓 名现 居 所②职务信息是否为( )
法定代表人⑤法定代表人( )
移动电话( )
职务③任职期限产生方式④
全体股东盖章(签字)⑥:
注:①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
②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 。
③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 。
④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 。
⑤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请在对应的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栏内填√,其他人员勿填此栏 。
⑥全体股东盖章(签字)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股东签字;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不能在此页盖章(签字)的,应另行提交有关选举、聘用的证明文件 。
请将董事、经理、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 。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住 所 证 明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公 司 名 称
住 所①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
产权人证明②
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公司使用 。
产权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需 要
证 明
情 况③
上述住所产权人为,房屋用途为。
特此证明 。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证明单位公章: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 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
② 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 。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
③ 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 。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身份证明粘贴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