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三 )


请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本页,本页如不够粘贴可复印使用 。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请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资格证明①复印件夹在A面和B面之间
(复印件大小控制在A4页面之内)
A面
注:①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有关要求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以及相应的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夹页
B面
财务负责人信息①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联系人信息②
姓 名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企业公共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敬请留意:
① 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 。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
② 企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 。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 。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联系人一经确认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可以在企业申办变更登记时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
③ 以上各项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年 月 日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领执照情况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
签字: 年 月 日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备 注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一次性告知记录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北京 一次性告知记录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的提示部分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被委托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