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标准新规定( 四 )


问:新办企业当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 23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