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 六 )


3、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
4、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一周小扫一月大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一次大扫除 。
7、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
8、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
9、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幼儿走失 。
10、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
11、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
12、保健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应谨慎保管 。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
13、值日教师每天早中晚要巡视校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 。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
14、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 。每学期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 。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


晨 检 制 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 。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想办法了解缺勤的原因 。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为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卫生室,较严重的立即报告学校 。卫生老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 。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 。
六、晨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教务处的专管领导构建起的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教师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 。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 。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保健教师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