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引以为憾事的诗词 “憾”在古语中有哪些意思( 二 )


同学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 。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种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 。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也就是同学们),感情容易冲动,仿佛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 。
同学们,你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你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这次活动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你们是新世纪的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你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精华做营养,充实 你们的头脑,健全你们的心灵,今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 。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纪律的约束,失去法律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也会遭到破坏,人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社会如此,学校也是这样 。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也就消失了 。学校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 。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解释接物,行为语言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命运 。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
当前在我们学校中仍存在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 。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破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我们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 。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 。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
1、
在学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
2、
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对青少年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危险的地方 。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 。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胡锦涛总书记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提出的这项要求,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我国公民遵纪守法的道德素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